最嚴直播打賞規定出臺:用戶實名制,未成年將不得打賞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站昨日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
通知要求,現階段,相關平臺的一線審核人員與在線直播間數量總體配比不得少于1:50,要加大對審核人員的培訓力度,并將通過培訓的審核人員在“審核員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社會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員開設直播間,平臺應提前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備。
在網絡秀場直播方面,通知明確,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采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對于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允許其更換“馬甲”或更換平臺后再度開播。
在網絡電商直播方面,通知提到,以直播間、直播演出、直播綜藝及其他直播節目形式舉辦電商節、電商日、促銷日等主題電商活動,應按照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提前14個工作日將活動嘉賓、主播、內容、設置等信息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網絡電商直播平臺要對開設直播帶貨的商家和個人進行相關資質審查和實名認證,完整保存審查和認證記錄,不得為無資質、無實名、冒名登記的商家或個人開通直播帶貨服務。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
通知強調,對點擊量高、成交量虛高、“打賞”金額大、業務類別容易出問題的直播間,要建立人機結合的重點監看審核機制,跟蹤節目動態,分析輿情和原因,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導向偏差和問題。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表示,對初步篩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內容進行清理整頓;按要求督導相關平臺建立直播內容分級分類管理和審核制度,完善直播間、主播、審核員數量的結構報備、打賞控制等管理機制;對整體不符合開辦直播業務條件和能力的平臺,應通報有關部門,組織聯合關停其直播業務。此專項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開展。